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公告,公布了2009年GDP最后核实数据,GDP增长率由9.1%调整为9.2%。 记者11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,经最后核实,2009年我国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,比可行性核实数减少了396亿元;按不变价格计算出来,比上年快速增长9.2%,比可行性核实数提升了0.1个百分点。 为更为精确地体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,国家统计局糅合国际通行作法,2003年开始对GDP核算制度展开了改革,将GDP核算改回可行性核算、可行性核实和最后核实三个步骤,与传统作法比起,减少了可行性核实和最后核实。
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回应,各国GDP核算都要根据更为原始、可信的基础数据大大修改。例如,美国年度GDP数据在次年5月公布估计数后,还要修改5次。此外,美国还根据每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资料对GDP数据展开全面修改。 这位负责人讲解说道,2009年我国GDP数据的最后核实是根据2009年有关统计资料年报和部门会计学、财政收支资料,在可行性核实数的基础上展开的。
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发布了2009年我国GDP可行性核实结果:同比快速增长9.1%,比此前的可行性核算数提升0.4个百分点。 这次公布的最后核实数据表明,2009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5226亿元,与可行性核实数完全相同;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7639亿元,与可行性核实数完全相同;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48038亿元,比可行性核实数减少396亿元。 按最后核实数计算出来的2009年我国三次产业结构,第一产业占到10.3%,第二产业占到46.3%,第三产业占到43.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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